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老年大学听课制度
为深入了解任课教师备课、授课情况和课堂教学效果,及时掌握学员学习动态,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特制定听课制度。
一、听课数量
校领导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两次,综合办公室主任每个月听课不少于一次,班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一次。学校所开专业,原则上每学年安排听课1次;对新开专业、新聘教师课程及学员反应问题较多的课程,须重点安排听课。
二、听课形式
1.独立听课。听课人员可随时到任意班级听课。
2.集体听课。学校组织集体听课;每学期初综合办制订集体听课计划,发相关人员。
3.班主任跟班听课。
三、听课要求
1.听课人随机选择听课的班级。
2.听课人要在上课前进入教室,遵守教学秩序,尊重任课教师,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授课。
3.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。对授课效果差,学员反映不好的教师,要跟踪听课,帮助改进。
4.认真填写听课记录。记录教学全过程,并及时、认真负责地做出课堂评价。
5.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。集体听课后,要组织评议。
2022-11-17 10:1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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